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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600637???????????????證券簡稱:東方明珠???????????????公告編號:臨2017-044
上海東方明珠新媒體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對上海證券交易所
《關於對上海東方明珠新媒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報告的事後審核問詢函》回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上海東方明珠新媒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7年5月24收到瞭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監管一部下發的《關於對上海東方明珠新媒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報滴雞精價格告的事後審核問詢函》(上證公函【2017】0635號)(以下簡稱“《問詢函》”),現對《問詢函》中提及的問題回復如下:
依據《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以下簡稱《格式準則第2號》),經對你公司2016年年度報告的事後審核,為便於投資者理解,請公司進一步補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年報披露,公司2016年第1-3季度共確認23.55億元的大宗貿易和轉口貿易業務收入,在第四季度時采用凈額法對前三季度收入進行相應調減。請公司補充披露上述貿易業務的經營模式和業務特點,說明在該種模式下公司獲得的收益和承擔的風險,以及公司上述業務采用總額法或凈額法核算所適用的條件。
回復如下:
(一)大宗貿易經營模式和業務特點:年報中的大宗貿易,是公司內部對單筆金額較大、品質較為標準、規滴雞精格較為統一的國內貿易的通俗叫法,並非嚴格意義上國際商品市場的大宗交易。
業務流程如下:公司結合市場供求,在公司交易商目錄內選擇合格供應商進行交易談判,簽訂采購合同,確定相關的交易條件。公司同步啟動與客戶的交易談判,確定合同價格及相關的交易條件。在貿易過程中,公司按照合同約定進行商品和風險的轉移。公司通過貨物的購銷價差來獲得收益,並承擔相應商品質量風險及資金回籠的信用等風險。
(二)轉口貿易經營模式和業務特點:年報中的轉口貿易,是指由註冊在原外高橋保稅區特殊監管區域內的東方明珠國際貿易有限公司所從事的,從國外采購商品再銷售給國內客戶的貿易形式。
業務流程如下:根據國內客戶需求,尋找合適的海外供應商,進行國際采購。采購的貨物是通過國際遠洋貨輪運輸,公司將船運公司所出具的正本海運提單背書後轉讓給國內客戶,由國內客戶憑此正本海運提單在貨物到達的國內港口後自行或委托有進出口經營權的公司向海關辦理進口報關手續。公司通過貨物的購銷價差來獲取收益,並承擔相應商品質量風險及資金回籠的信用等風險。
上述兩類貿易業務,公司在銷售商品前通過談判協商,確定交易商品的價格,並按照合同約定主要承擔商品的質量風險及客戶貨款回籠的信用風險等,但沒有明確約定公司須承擔貨物的物流和倉儲風險。基於此,會計師事務所認為:上述貿易發生時,公司對交付的貨物沒有完整的控制權,沒有承擔該貨物的主要存貨風險,宜按凈額法計量該類貿易的收入。按照會計師事務所的建議,在2016年年報中公司對上述貿易業務的年度營業收入采用凈額法計量。
二、結合貿易業務的經營模式,說明公司對貿易業務收入確認的具體原則、四季度采用凈額法進行調整的原因或理由,此次調整對公司經營業績的影響。
回復如下:
(一)公司對上述貿易業務收入確認原則:
1、大宗貿易業務收入
當公司將提貨單或貨權轉移證明提交給買方,且收到買方出具的收貨確認書時,確認收入。
2、轉口貿易業務收入
當公司將船運公司所出具的正本海運提單背書後轉讓給國內客戶時,確認收入。
(二)四季度采用凈額法進行調整的理由:
上述兩類貿易業務,公司在銷售商品前通過談判協商,確定交易商品的價格,並按照合同約定主要承擔商品的質量風險及客戶貨款回籠的信用風險等,但沒有明確約定公司須承擔貨物的物流和倉儲風險。基於此,會計師事務所認為:上述貿易發生時,公司對交付的貨物沒有完整的控制權,實質上沒有承擔該貨物的主要存貨風險,宜按凈額法計量該類貿易的收入。按照會計師事務所的建議,在2016年年報中公司對上述貿易業務的年度營業收入采用凈額法計量。
(三)本次調整對公司經營業績的影響
公司上述業務2016年若按總額法計量,營業收入共計234.55億,年末按照會計師事務所的建議,上述業務采用凈額法計量,共減少營業收入40.09億元,其中:一季度減少6.28億元,二季度減少9.8億元,三季度減少7.47億元,前三季合計減少23.55億,四季度減少16.54億。
上述業務從總額法改為凈額法計量後,雖然對公司2016年度營業收入有影響,但對公司2016年度經營利潤、凈資產等均無影響。具體影響為:
單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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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上述業務收入按照凈額法調整後,2016年分季數據如下:(參見16年年報分季度主要財務數據,P8)
■
公司將對2016年前三季度的財務報表進行追溯調整。
三、請說明報告期公司上述業務的經營模式是否發生重大變化,若無,請說明是否存在需要對前期財務報表追溯調整的情形,並說明相關的原因和依據。請年審會計師發表意見。
回復如下:
“大宗貿易”及“轉口貿易”業務,非公司主要業務,其業務的經營模式在報告期內未發生重大變化。
2016年1~3季度公司共計量23.55億元大宗貿易和轉口貿易業務收入,年末按照會計師事務所建議采用凈額法計量收入,故對前三季度收入進行調整。其中一季度調減?6.28億元,二季度調減9.8億元,三季度調減7.47億元。
2015年同類業務收入若以凈額法計量後,對公司2015年度經營利潤、凈資產均無影響,但會減少公司營業收入25.96億元,占2015年合並報表營業收入的12.29%,仍屬於有較大影響。公司經與會計師事務所兒童滴雞精推薦討論研究,認為應對2015年財務報表進行追溯調整,具體影響如下:
單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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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將根據《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19號-財務信息的更正及相關披露》和相關程序進行追溯調整和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東方明珠新媒體股份有限公司
2017滴雞精門市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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